根据教育部《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〔2014〕13号)及《绍兴文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、录取实施细则》规定,我校2015年接受部分调剂考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调剂录取时间:
3月18日—4月30日。具体复试内容和日程安排请查阅本校研究生处网。
二、接受调剂招生专业
2015年我校招录研究生可接受调剂专业及联系方式如下:
学 院
类别
一级学科
专业方向
联系方式
人文学院
学术型
0501
中国语言
文学
050101文艺学
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
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
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
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
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
王老师:0575-88341954、
13957511705
化学化工学院
学术型
0703
化学
070301无机化学
070303有机化学
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
曾老师: 0575-88345683
经济与管理学院
学术型
1202
工商管理
120201会计学
120202企业管理
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
旷老师:0575-88345089
土木工程学院
专业型
085213
建筑与土木工程
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
胡老师:0575-88341061
三、调剂程 1.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线为我校调剂的基本分数线,考生可登录绍兴文理学院研招网下载《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》,按要求填写后发至yzb@usx.edu.cn。
2.考生请及时登陆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http://yz.chsi.com.cn或http://:yz.chsi.cn)调剂系统进行调剂,我校研究生处将于2天内给予明确答复,对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一周内安排复试。
四、助学、奖学政策
学校奖助学体系完备,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新生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“三助”岗位津贴等。凡学业成绩合格的硕士研究生,每年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最低达到18000元、最高可超过40000元。
每学年学生报到注册后,可申请以新生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直接抵扣学费。
各类奖学金、助学金具体标准如下:
(1)国家奖学金:标准为20000元/生•次,每年按省级财政、教育部门下达名额评选。
(2)国家助学金:实行100%覆盖,标准为6000元/生•年。
(3)新生奖学金:实行100%覆盖,设一、二等奖。一等奖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或考生生源是“985”或“211”单位,标准为10000元/生;二等奖奖励我校录取的其他新生,标准为8000元/生。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。
(4)学业奖学金:实行100%覆盖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,一等奖比例为10%,标准为10000元/生·年;二等奖比例为20%,标准为9000元/生·年;三等奖比例为70%,标准为8000元/生·年。学业奖学金在第三学期、第五学期评审发放。
(5)助研津贴:实行100%覆盖,标准为4000元/生·年。研究生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、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而取得的科研成果,学校另行给予奖励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处
学校代码:10349
邮政编码:312000
咨询电话:0575-88348557, 0575-88342707
研究生招生QQ:1827580467